本报2月20日讯(记者曹思扬通讯员贾文德刘玉磊)288元买的家用防盗报警器,却在深夜误报警,拔下电池后才干中止响铃。李沧工商部门查询后发现报警器是残次产品。19日,工商人员责令商家为广阔购买的人退货,并暂扣了50余台残次报警器。
本年70岁的赵先生和妻子居住在李沧区虎山路上一个开放式小区,上一年新年该小区曾产生过入室偷盗案子,因此在本年新年前,赵先生决议装置一台防盗报警器。2月6日,赵先生在虎山路一个商铺花288元买了一台家用红外防盗报警器,购买时店东宣扬该产品是世界认证产品,质量肯定没问题。赵先生回家装置上报警器,以为能定心春节了。谁知在大年初二的夜里,赵先生和妻子熟睡后,报警器忽然铃声高文,而且一向没停下。赵先生以为是窃贼入室,急忙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后发现是虚惊一场,赵先生家没有进贼,但不知为何报警器一向响个不断,赵先生卸掉电池后报警器才不响。
新年假期完毕后,赵先生来到商铺要求退货,但店东情绪霸道,称报警器运用后概不退换。一气之下,19日,赵先生将商家投诉到李沧工商分局。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来到出售该报警器的商铺做出具体的查询。在店中,工商人员发现该店出售的防盗报警器价格从十几元到上百元不等,但这些报警器的外包装都比较粗糙,均无国家强制认证“3C”标识。店东称这些报警器都是从外地小商品商场购进的,不太清楚运用作用。工商人员当场责令店东交还赵先生购买费用,对店内出售的50余台无国家强制认证“3C”标识的报警器进行暂扣,并对出售状况作进一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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