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武仪(430138):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时间: 2025-03-21 21:28:51 |   作者: 智慧照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能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中的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二)审议《关于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致同专字(2025)第420A001590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中的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财务部根据 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审计报告,编制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财务部依据市场预估、公司运营及财务情况,编制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九)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1、《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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