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属地公安部门维护好本小区的治安秩序,更好地为小区业主(住户)服务,在发生涉及业主(住户)的人身或财产权益损害事件时,需规范业主(住户)查看小区公共区域监控视频的行为。
根据属地派出所的工作指引,现就调阅查看小区公共区域的监控视频事宜规定如下:
一、调阅监控视频资料前,必须履行相关的申请手续,如实填写《调阅小区监控视频资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或由物业服务中心核对申请人的真实身份。严禁非本小区业主(住户)的无关人员调阅本小区的监控视频资料。
二、当事人需在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点半--晚上8点半)前往填写申请表,包括调阅人信息、楼号室号、联系方式、调阅区域和时间段、情况原因等,并经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或现场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紧急情况除外)。
三、每次调阅时,仅允许一名当事人在保安主管或领班陪同下前往监控中心调阅监控,杜绝任何非当事人本人的其他陪同人员进入监控中心。
四、视频调阅必须由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严禁非本监控中心的其他人员擅自操作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批准的调阅区域和时间段进行操作,严禁超范围调阅。如需调阅其它区域或时间段,当事人需前往物业服务中心重新填写申请表。
五、监控视频影像资料涉及本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为本小区的绝密资料,调阅当事人不得拷贝、拍照及录制,如有此类需求,需征得社区民警同意。
六、为了不影响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调阅视频资料的当事人在监控中心的滞留时间正常情况下不得超过30分钟。
七、在调阅监控视频的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有权终止任何人继续调阅视频资料。
八、对于未严格履行调阅监控视频的申请审批手续、未严格执行上述规定、造成业主信息或隐私泄漏引发不良后果者,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规范小区公共区域监控视频的调阅、有效保护小区业主及住户的隐私、维护监控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以上相关规定期望祈望业主及住户悉知并遵守,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