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各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模的扩大,公安业务工作对视频依靠程度的不断的提高,视频图像信息的应用成为公安机关治安防范、打击犯罪和指挥通信的重要手段。但由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初期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导致“信息孤岛”现象的出现,限制了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充分的利用,没办法实现信息化条件下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综合利用。本文对我国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做一简单梳理。 目前,视频防控网格化布局尚未形成,大多数表现在:1、监控镜头总量相对较少,覆盖密度低、范围有限,难以满足城市管理和治安防控的需要;2、前期建设的部分监控图像资源镜头清晰度不高、存储质量差、存储时间短;3、视频监控系统标准不统一、联网率低、运维水平不高,难以满足现代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4、社会行业单位镜头整合力度不够,未能充分的利用社会视频图像资源开展警务活动;5、治安卡口、电子警察布建少,未形成区域闭合态势,难以做到“一点布控、全网响应”的要求。 由于以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缺少整体规划,难以实现视频资源的共享运用,导致“信息孤岛”的出现,因此,基于统一标准,完成各类视频监控系统相互连通,实现图像资源的整合共享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方面的要求》联网标准应运而生,视频监控系统大联网的推行给网络安全、权限认证、利旧改造、全网运维等方面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视频联网标准还在发展完善中,一些技术实现还不够细化,各厂家对标准的理解也存在不一致性,但该标准的发布明确了安防设备和平台软件将从传输、交换、控制、存储、解码等多方面满足标准化的要求,促进视频监控技术向标准化方向发展,为实现跨区域、跨部门间的大联网做了标准化的指导,为实现深度应用提供了技术指引。同时,大规模视频资源信息的汇集、共享、交换及并发处理要求系统具备高性能大容量,从而促进了云计算、云存储等技术在视频服务中的应用,加快了视频监控技术与物联网等IT技术的融合,推动了“智慧城市”的发展进程。 信息的整合与应用不够大多数表现在:视频监控系统与电子警察系统、车辆卡口系统未有效整合;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信息化系统整合力度不够。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和治安环境现状差异大,工作力度不同,造成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与应用程度不均衡,图像信息的整合与共享不到位,再加上前期的建设过程,对视频特点、功能、作用了解不够充分,导致公安机关整体的应用水平不高, 只有有效整合包括公安自建的治安监控系统、道路监控系统、视频警务督察系统、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卡口系统及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等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整合接入社会视频图像资源,才能将视频监控的应用逐步推向更高的水平,高清记录、智能识别、轨迹追踪、数据分析等技术方法才能全面应用,来提升公安实战应用水平。 视频监控平台应该以实战为导向,结合地理信息技术,为应急指挥、人口、车辆管控、案件研判等警务工作提供可视化应用平台。提供地理查询、GPS定位、视频图形化布点查询等公共应用模块,同时针对公安实战的真实的情况,整合户籍管理、旅业、娱乐场所管理、网吧管理、警务督察等系统,提出针对公安业务需求的各种应用模块。 视频监控现有的应用模式除了案件发生事后倒查,就是坐在屏幕前看画面,和各部门、警种的业务工作结合不起来,也不知道哪里有摄像机,发生案件后,逐家逐户的去走,到处找摄像机,找视频图像信息,结果是费时费力。后续的工作应该坚持把紧贴实战、服务实战作为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及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围绕公安机关的核心任务和工作目标,推动视频监控技术的深度应用,不断探索视频监控技术在情报研判、应急指挥、治安防控、侦查破案、反恐防暴、维稳处突、社会管理、群总服务等公安工作中的应用,努力提升视频监控技术服务公安机关现实作战能力,充分的发挥实战应用效能。 为有效提高公安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确保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城市安全,必须逐步提升可视化指挥的能力,建设集视频指挥、图像联网、情报研判、地理信息展示为一体的警务指挥平台。可视化指挥系统覆盖县级及以上指挥中心以及现场机动指挥部(所)。建设各级图像控制中心(室),建设公安监控联网平台,配备高清视频监控和海量图像信息分析与储存装备,有效整合各种视频监控资源,实现对重要场所、重要道路以及重大事(案)件现场图像的采集处理,为指挥调度、场所监控、视频查证提供保障。 随着以高清视频监控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快速普及和视频监控系统整合数量的大量增加,出现了视频图像信息海量储存、检索困难,历史图像查找比对困难,多级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没办法实现相互连通,传输网络架构和带宽不足等问题,为侦查破案带来非常大的困难,具体体现在: 在目前的视频侦查工作中,刑侦人员都是眼睛“盯着”播放器,手拿笔记本和笔,边观看、边记录,即使是夜间或偏僻地段的监控录像中很少有活动目标出现时,也只能“完整”地浏览,而不能出现哪怕是“一秒”的遗漏。长时间浏览视频录像,很容易造成刑侦人员视觉疲劳而影响了视频浏览工作质量,甚至造成侦查人员的视力损伤。完全由侦查员人工方式浏览、查找嫌疑目标的工作方式费时、费力,效率低下,因而需要应用人像识别、特征检索、视频摘要等技术,提高侦察人员的实战技术水平。 在视频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通过浏览、分析监控视频,获得并记录了大量的嫌疑目标信息。由于目前的手工作业方式,使得大量嫌疑目标信息都分散、零星地保留在各侦查人员的笔记和大脑中,无法方便、有效地进行案情研讨,一定要通过不断地召开碰头会交流信息、手工绘制各种图表对嫌疑目标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研判,造成工作繁琐,效率低下。 在实际视频监控环境中,由于光照、雨雾、器件质量、低分辨率摄像头、广角镜头等因素的影响,使图像的辨识度下降,无法从原始监控录像中获取有价值的线索,从而增加了视频侦查工作的难度。 对历史案事件视频图像资料不进行统一的保存、共享,未能充分的利用视频图像开展案件串并分析、情报信息共享、类案研判等业务应用。 侦查破案要求将与刑事案件相关的视频图像信息、业务数据与警务地理信息系统(PGIS)、卫星图片、城市三维模型等进行关联整合,在电子地图上实现精确定位展示、综合查询和研判分析,形成跨地区的综合应用,做到决策指挥可视化、信息应用集约化,逐步实现各类警情、情报信息、防控手段、业务数据在电子地图上的定位展示、综合查询、研判分析,从而提升专案侦查战斗力,为刑事案件侦查决策分析提供强有力的科学化支持。现有的视频系统、PGIS、案件系统、资源系统相互独立,未形成一体化的案件研判体系。 视频的防控应用,基本上还停留在视频巡逻、视频监看上,没有充分的发挥治安防控的实战价值,防控的效率低,成效不明显,主要的原因有: 随着平安城市规模的扩大,视频镜头的数量慢慢的变多,要想做到事前预防,使用传统的民警轮巡监控方式,非常容易导致视觉疲劳,防控效率低下,防控效果大打折扣。视频的防控,更多需要结合智能分析技术,通过规则设置,对特定时段、范围、目标及特定事件进行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布防,当规则被触发时发出报警信号。主要规则包括跨线、徘徊、奔跑、穿越、人群聚集等。针对非法闯入禁区、非法逆行、敏感区域滞留、物品遗留、骤变、聚众、人群密度监测预警、人群流向预警、交通流量等事件进行实时布控。若发生上述事件,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即可提示相关民警注意,民警再做复核。使用这一模式,可以大幅度提高民警的工作效率和治安防控的效果。 公安的警务活动离不开业务数据,只有在日常值守和警务工作过程中,对涉人、涉车、涉案等视频图像资料做剪辑、编辑、标注、存档,保证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鲜活性,才能做到“快速反应、精确打击”。前期的平安城市建设,未建立起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信息采集常态化机制。 视频平台未能有效的与治安防控警务活动融合,不能很好地服务于社区防控、场所防控、阵地防控、重点人口防控等公安的实际业务中。民警在开展警务活动的过程中,往往要频繁地切换业务平台,从警综到PGIS、从PGIS转到视频平台,数据在各个平台间无法有效共享,往往需要人工转换传递,工作效率低,不能够满足警务工作及时有效的要求。 平安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前端的监控点数量,从几百个、几千个到上万个,对运维系统的要求也不断的提高,现有的运行维护方式,不足以满足一直增长的设备维护需求,具体体现在: 未引进视频质量诊断系统实现系统内监控点图像的自动检验测试和提示报警,导致在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中,无法确保维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往往一个故障点需要多日才能解决故障问题,这对需要实时无间断监控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来说是致命的。 缺乏综合运维系统,提供自动化巡检,故障自动报警、资产管理等功能,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和相关业务系统自动运维功能。 随着视频系统的逐渐庞大,使用及维护人员的不断增多,必须引入先进科学的运维流程和机制,明确故障发现、故障受理、定期维护等流程,才能够有效的保障视频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各个业务部门服务。 从视频联网建设入手到加强图像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已成为公安机关一项迫切的重要任务,开展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及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使视频监控系统像各种查询系统一样成为全警使用的系统,使视频图像信息像“八大资源库”的信息一样成为全警使用的信息,将视频监控技术打造成为各部门、警种使用的重要技术支撑,全面服务于公安工作的各项业务,这也要求各安防企业开放心态,为视频联网、警务应用、公安业务信息化设计出符合规定标准要求及实际项目需求的产品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