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相关安全防范系统强制标准
发布时间: 2024-06-19 15:44:43 |   作者: 营销服务

     

  本报讯 市质监局昨天首次发布《居住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强制性区域标准,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本市新建居住小区都必须设置由周界报警、电视监控、楼寓对讲、防盗报警、电子巡更和中心控制室等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并与住宅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交付使用。

  周界报警:居住小区的围墙、栅栏、河道等封闭屏障处一定得安装,并应达到设防全面、定位准确、声光报警、储存打印和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等基本要求;

  电视监控:居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一定得安装,并应达到能清楚地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7天等基本要求;

  楼寓对讲:住宅楼栋口一定得安装,并应达到主机能正确选呼任一对讲分机,可使用密码、钥匙或感应卡等方式开启防盗门锁,而对讲分机能实现电控开锁等基本要求;

  住户防盗:多层、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住宅一定得安装入侵探测器,而住户客厅和卧室内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则应安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并应达到启动后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求助)信号等基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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